为了把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固化提升,厦门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在大陆率先探索对台职业资格采认立法。《若干规定》全文11条,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形式、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起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工作机制。
大陆首部!厦门出台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法规。昨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