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打击“职业闭店人”,新规来了!

日期:2025-02-11 来源:台海网 浏览:4 评论:0

  2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文杨希/漫画)前一天还在正常营业,第二天就大门紧闭,发出“闭店通告”;明明刚办理了储值卡,过段时间再去看,却人去楼空了?留给消费者的,只有机构紧闭的大门,以及遥遥无期的退费!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教培等领域,厦门消费者不时遭遇“商家敛财跑路”的情况,导报记者也曾多次报道此类商家跑路事件,而“职业闭店人”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2月10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随着《实施办法》的出台,“职业闭店人”乱象有望得到进一步治理。

  《实施办法》针对舆论广泛关注的“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以及虚假登记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新规将如何有效整治这些乱象?针对此类闭店乱象,消费者应如何维权?昨日,导报记者邀请本报“律师来了”团队详解新规,支招消费者维权。

关键词

“职业闭店人”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职业闭店人成为预付式消费维权阻碍。福建黎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黎晖律师说,“职业闭店人”就是一些人专门接手快倒闭的公司,通过换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手段,让原老板逃避债务。他们自己则用公司搞短期促销,骗消费者充值,最后跑路。比如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经常出现商家收了钱就跑路的情况,这就是“职业闭店人”的典型行为。

  “职业闭店”常见的套路就是通过多次委托办理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没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征信“白户”,让真正债务人得以“金蝉脱壳”,从而逃避债务。如有的“职业闭店人”就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无偿还能力的高龄老人。

典型案例

闭店前夕多次变更法人

  去年,厦门某早教机构突然宣布闭店。市民陈女士在这家机构充值的课时包还有63节未上,价值超过万元。陈女士在看到相关报道后,怀疑自己遭遇了“职业闭店人”。

  多名家长调查发现,该机构在闭店前夕多次变更法人。在闭店前,该机构多家门店的法定代表人都指向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这名年轻人在短短几个月内,突然坐拥至少9家公司、6家门店。而在几个月后,其中5家门店又集中闭店或暂停营业。

老板跑路九旬老人背债?

  “爆雷”公司成了空壳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想找老板解决,可法人居然变成了没有偿还能力的高龄老人。此前,思明法院曾发布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该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判决向思明法院申请执行,要求W公司(化名)支付40余万元欠款。经法院依法查控,发现W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原本的经营地点也已人去楼空。

  执行法官始终联系不上该公司的负责人,只好进一步查询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信息。结果一查吓一跳:法定代表人是一位九旬老人,持股比例90%。

  执行法官马上调取了相关商事登记资料,结合申请执行人的叙述,顿时了然:该公司的前股东转让股权的价格均为0元,极有可能是故意将股权转让给高龄老人以逃避债务。

专家说法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4问

1

问新规有哪些方面的新变化?

  福建黎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黎晖律师:新规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监管力度、处罚措施、注销程序、市场清理、出资规定等五方面。

  监管力度方面,新规加大了对“职业闭店人”等乱象的监管力度,明确了限制和撤销登记的措施。处罚措施方面,新规增加了对虚假登记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注销程序方面,针对“公司注销难”问题,新规简化了注销程序,解决了这一难题。市场清理方面,针对“僵尸公司”长期占用市场资源,新规通过另册管理等方式,推动其及时退出市场。出资规定方面,过去出资期限规定不够明确,新规细化了相关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指引。

2

问新规如何精准打击“职业闭店人”?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黄健雄:针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卷款跑路,《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行政处罚等情形,限制办理相关公司登记或者备案。出现上述情况,监管部门还可以对已经办理登记的予以撤销,将公司的登记恢复成原样,恢复过来后,原股东的法律责任是跑不掉的,因此该新规有效限制了“职业闭店人”的违法行为。

  林黎晖:这意味着“职业闭店人”通过虚假变更登记来逃避责任的行为将被严格限制。而且新规还明确,如果发现虚假登记行为,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并且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这大大增加了“职业闭店人”的违法成本。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林毅彬律师:《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的具体步骤,提升登记流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要求公司登记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增强市场透明度,便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监管职责,加强了对公司登记事项的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增强了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3

问新规如何打击原股东“金蝉脱壳”?

  林毅彬:一些没有偿债能力的“职业闭店人”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受让原股东股权,使原股东“金蝉脱壳”。这样一来,在公司对外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要告公司股东,往往困难重重。这种行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实际上也严重贬损了公司登记机关的公信力。

  对此,新办法明确,对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行政处罚等情形,限制办理相关公司登记或者备案。

  此外,新办法调整了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若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若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或已缴足注册资本,则无需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转,避免过度负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4

问遇到“职业闭店人”,如何维权?

  林黎晖:面对“职业闭店人”的侵权行为,消费者和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依法维权:一,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虚假登记、恶意注销等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查处。二,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嫌诈骗,如在不具备继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仍收取大量预付款,消费者可以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职业闭店人”和原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令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四,联合维权。受同一闭店行为影响的消费者可以联合起来,发起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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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厦门旅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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