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车速快,急刹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驾驶员丁某却在高速公路上急刹车,导致两车追尾。
近日,丁某驾驶一小型汽车,行驶至甬莞高速B道1009公里附近时,打算驶入临近的服务区休息。
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综合中队民警 杨耿鸿:他右边这个车道上有一部货车,他当时有考虑到要超过这部货车,但是不具备这个超车的条件,为了避免错过这个服务区,他就直接把自己的车从96公里/小时的速度,在3秒的时间内直接减到5公里/小时,实际上就是进行了一个急刹的操作。
此时,后方驶来的车辆因避让不及,导致两车追尾。后车一乘客因未系安全带,受轻微伤,事故也造成两车损坏严重。
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综合中队民警 杨耿鸿:最终我们认定前车的这个驾驶员因为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过程中,突然间进行了一个急刹的操作,导致自己的车辆处于一个超低速行驶的状态。我们判定他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全部的责任。
最终,丁某因在高速行驶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20%以上,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