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近日,福建省老龄办下发了《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终止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转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
据了解,《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是我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的一种纸质证件,从2003年开始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分为“绿证”和“红证”,60~69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办理“绿证”,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办理“红证”。然而,传统纸质优待证存在办理流程烦琐、携带不便易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给老年人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根据《通知》部署,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实行双证并行阶段。从2025年5月1日起将终止办理优待证。值得一提的是,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但原来办理的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各级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对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