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讯(张艳峰)为破解违法建筑没收后处置难题,厦门市近日正式施行《厦门市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移交-接收-管理-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办法》,执法机关须在行政处罚生效后90日内完成没收建筑物移交,接收单位须在10日内签收建档。对需拆除的建筑物,明确自拆除方案确定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完毕。《办法》确立“能用则用、应拆尽拆”原则: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满足安全标准的,补办手续后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规划冲突的,从严拆除。资源规划、住建部门联合建立安全评估机制,通过房屋鉴定、消防验收等程序科学决策,避免“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