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日期:2025-02-28 浏览:1 评论:0

  (记者蔡柳楠)2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卫红主持会议,副主任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蔡总平、刘跃光,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马涛涛,市法院院长林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兴,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本级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资金安排及相应预算调整。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书面)、关于2023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表决通过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2025年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第一期)有关事项的汇报,听取关于对《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报请稿)部分条款修改的报告,研究确定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听取和研究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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