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思法)小伙触电成植物人,司法救助送温暖。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一次意外事故,老李一家人的顶梁柱倒下了。数年前,“90后”小伙小李在为一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时,不幸触电受伤。经过大半年的住院医治,小李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后来,小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法院认定小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亲老李为小李的监护人。
老李作为小李的法定代理人提起了诉讼,要求餐饮店赔偿损失。经思明法院一审和厦门中院二审,最终法院判令餐饮店向小李赔偿各项损失64万元。
2024年3月,老李依据生效判决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执行员依法查控,餐饮店名下查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员主动深入了解小李一家人的情况:小李因伤致残,小李的父母已年逾五旬,均为农民且收入微薄,小李与配偶离异且尚有两名上小学的年幼子女需要抚养,小李后续的治疗护理和康复训练所需的支出将成为家庭沉重的负担。
原本寄希望于获得餐饮店的赔偿,现在这一丝希望也将破灭。
在了解司法救助政策后,老李在执行员的指导下,向法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表。经审查,2024年12月,思明法院决定为小李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近日,这笔司法救助金已经顺利发放至小李一家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