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告子女求赡养 法院温情调解暖人心

日期:2025-03-03 来源:福州晚报 浏览:0 评论:0

近日,闽清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以司法温情维护了家庭和睦与老人权益。

2024年3月,闽清法院坂东法庭收到一份起诉材料。起诉人是一对年过八旬的夫妇——黄依伯与刘依姆,他们要求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费和医疗费。

法官经了解得知,黄依伯与刘依姆育有3个子女。大儿子常年在外经商,中风后回闽清与父母同住;二女儿外嫁闽南,每月向父母汇款;小儿子外出打工。因父母高额的医疗费、护理费,三子女在赡养问题上产生矛盾。

经办法官余宜湘和村干部上门了解情况后准备立案,可就在一周后,黄依伯突然去世。余法官深知案件紧迫,希望推进调解进度,但首次协商陷入僵局,黄家三子女各执一词。余法官让他们写下赡养方案,却发现争议众多,只能暂时休会。

此后,庭前调解也困难重重,法官与当事人的多次电话沟通都没有进展。开庭当日,黄家三子女希望再调解一次。余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三人沟通。针对各方的顾虑,余法官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历经5个小时,黄家三子女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案件调解成功后,刘依姆也吃下定心丸,感谢法官让这个家又“热乎”起来。

据了解,在这起案件中,闽清法院的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多方走访、耐心调解,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让亲情回归。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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