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因退婚退彩礼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南安美林联合调解分中心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达成协议。
当事人小黄和小美于2023年经亲戚介绍认识,2024年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小黄向小美家支付彩礼28.8万元,并购买了10.35万元的黄金首饰和1枚钻戒。不承想,订婚后双方因琐事经常闹矛盾,继而走向分手。双方就彩礼退还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共识。小黄想找小美和小美家人沟通退还彩礼事宜,她们却避而不见。直至春节,双方回家过年,小黄又上门沟通,双方不仅没能谈拢,还产生了剧烈争吵。
“你们这种态度,简直是不讲理。为了给两个年轻人有一个好的开始,我们尽心尽力,光订婚就花了50多万元。我们付出那么多,你们要怎么赔偿?”双方情绪激动,产生口角后报警。
警方出警后,把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在认真研究案情后,民警认为该民事纠纷符合“公调对接”的条件,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转送至美林联合调解分中心进行调解处理。
在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后,调解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小美和小黄订婚后在一起生活时间较短,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小美觉得小黄不修边幅,不愿意让他接触身边的同事朋友。小黄听说小美与同事说自己仍是单身,对此心存芥蒂……在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双方产生了不少矛盾,小美遂提出分手。
“你们提出要退婚,那么我订婚时送的礼金、金饰、给你长辈的红包、摆酒席的钱,你总要退还给我吧。”“凭什么订婚时所有花费都要退?我家也花了钱,我也有付出。”调解过程中,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吵。
“你们是要合还是要散?”调解员首先向双方确认。“既然女方说要散,那就好聚好散。”小黄表示。
“考虑到你们双方在一起时间比较短,要求退还彩礼和黄金首饰是合情理,但订婚当天摆酒席、送出去的红包和其他的花费等,双方都有亲友参与其中,女方家也有付出礼金,双方均有损失,这些要求女方来退还是不合情理……”调解员当即将双方分开进行沟通,参照法院判决的多起退婚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并结合双方在订婚时支出的合理费用、妇女权益保护及当地风俗习惯等,让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小美当场退回订婚彩礼28.8万元、订婚时男方送的12件黄金首饰、1枚钻石戒指、1部手机。
该案通过公调对接、当场履行,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最大程度满足了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
调解员表示,彩礼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它代表了男方对女方的诚意和承诺。然而,当双方决定终止婚约时,彩礼的退还往往成为矛盾的激发点。所以,对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应当根据双方最终缔结婚姻目的实现结果来确定是否返还,并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是否共同生活、有无子女等情形酌情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