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新农人”投身乡村振兴,力争每年新增“新农人”0.85万人,到2027年,全市达8.5万人以上。现提出如下贯彻措施:
一、抓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一)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全市每年培训“新农人”2万人次以上。一是高素质农民培训,每年培训0.5万人以上。二是农村实用技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三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人才专题培训,每年培训0.1万人次以上。
(二)支持参加学历教育。一是依托泉州开放大学,采取开放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的模式,为在乡返乡创新创业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每年培养该类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1000人。二是强化“新农人”学历提升。每年选派“新农人”优秀代表200人以上参加全省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提升、选派100人以上参加本科学历继续教育。
(三)支持职业技能提升。一是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每年举办“海丝泉州·人才港湾”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省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提升“新农人”技术技能水平。
二、搭平台加速孵化成长
(四)强化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逐步建立“新农人”师带徒培养机制,从“新农人”中精准选育一批乡村振兴领军拔尖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市级每年评选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25名。一是每年遴选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领军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每批次培养周期为5年,入选者可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给予省级财政每人每年5万元资金支持。二是每年选派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学员到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涉农院校进行为期21天的培训学习,进行系统性培养。三是用好各级专家工作站、大师讲习所、大师工作室、乡村工匠工作站、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室等人才平台,孵化一批技能型、工匠型“新农人”,每年认定一批市级乡村工匠,推荐优秀代表申报省级工匠名师和国家级乡村工匠。四是2025年继续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280人以上,培优做大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队伍,组织参加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创意大赛。
(五)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一是发挥泉州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市级人才工作联系点作用,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专家团队,加快培育一批从事乡村特色产业的创业创新人才。二是利用我市与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共建泉州分院、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交流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深化校企、校地合作,为返乡创业企业或返乡创业基地做好产学研合作服务,协调高校、科研机构不定期现场技术指导,共同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三是利用“农业专家八闽行”“科技三下乡”等人才服务平台,精准安排科技支农服务。每年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主体。
(六)加强创业创新孵化服务。一是扶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其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二是对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参办创办的市级星创天地,按照绩效评估结果,优秀、良好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经费补助。三是推动科技小院建设,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动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创建科技小院;指导科技小院按照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科学普及和人才培训“四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农时,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每年每个小院培训乡土人才和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00人次。
三、拓渠道助力创业创新
(七)建设泉台乡村振兴合作平台。依托泉台乡建乡创合作以及台湾农民创业园、泉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等平台,推动“以台引台”,吸引更多台湾人才在泉乡村创业创新。力争每年创建2个省级样板集镇、样板村。
(八)培育“新农人”创业创新平台。一是支持各地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打造人才集聚创新创业的平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文化创作、休闲康养、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到2027年,实现每个涉农县培育形成若干个“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市级每年遴选发布一批“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典型案例。每年推荐一批“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典型案例参加省级遴选。二是每年开展“新农人”风采展示活动,分享“新农人”创新创业故事,开展乡村创业环境推介、创业项目对接、创业成果展示,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四、强支持夯实保障基础
(九)鼓励参与乡村建设。一是推荐“新农人”作为村级后备力量,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农人”按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二是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离岗到乡村创办企业。三是引导“新农人”参与整治农村既有裸房,打造裸房整治示范村,大力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四是实施农村低保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测。引导“新农人”参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五是支持“新农人”参与村庄规划,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规划编制团队开展规划驻村服务。
(十)健全联农富农机制。一是探索“新农人+基地+农户”“村集体+新农人+农户”等合作模式,通过技术入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新农人”变“兴农人”。二是鼓励支持“新农人”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申报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质社、优质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三是扶持建设“新农人”等返乡人员创业示范园区、互联网(带货直播)创业示范基地等。
(十一)保障创业创新用地需求。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统筹安排全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对拟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优先予以受理组卷上报省政府审批。二是支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新农人”利用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
(十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在乡创业创新。支持在校和毕业5年内在泉返乡在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创业项目评选,对获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三)加大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力度。一是对选认为市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按照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的工作经费。对省、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按照年度预算计划数量择优遴选,按实际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经费补助。二是对省、市级团队或法人科技特派员聚焦乡村振兴需求,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业服务、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示范的项目,按照年度预算计划数量择优遴选,按实际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经费补助。三是从引入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参与“培护式”共同营造的集镇中遴选整治效果好的样板镇、样板村,争取给予市级财政补助。四是开展市级乡村振兴智库专家指导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对成效较为显著的给予一定的市级财政补助。
(十四)优化返乡入乡创业金融服务。一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返乡入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最高30万元的担保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享受税费减免等有关政策。二是推行新型贷款贴息。落实以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的“新农人”贷款贴息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新农人”及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补助,有效带动“新农人”返乡创新创业主动性、积极性。
五、优服务提升供给水平
(十五)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一是建立人才驿站,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动设立一批功能各异、特色明显的“人才驿站”“人才之家”,为“新农人”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渠道对接、融资贷款等服务。二是符合条件的“新农人”,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对处于失业登记状态的“新农人”,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或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农人”参加政府特殊津贴、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五是符合低保、临时救助等条件的依规给予相应救助帮扶,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依规扣减就业成本,对达到退保条件但在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给予6-12个月的延保渐退期。
(十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省级统筹抓总、市县乡抓落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新农人”队伍建设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压紧压实属地培育责任。各级党委农办要建立常态化督促和协调解决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统筹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分解(见附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加强典型培育宣传。优先推荐“新农人”参评神农英才计划、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等项目,推荐“新农人”优秀代表作为各级党代表、劳动模范等人选。加强“新农人”先进经验总结推广,市级每年评选表扬10名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优秀“新农人”,鼓励县级同步采取相应激励措施。
(十八)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各县(市、区)认真开展摸底调查,以县为单位建立“新农人”数据库,摸清人员数量、从业信息、产业结构、规模效益等,为开展精准服务提供支撑。做好省级“新农人”信息系统信息录入。
附件:泉州市关于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的贯彻措施责任分解情况表(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