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2月26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域统筹、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一体推进”的思路,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全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加快建设泉州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城市。
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优化粮食生产扶持措施,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粮食、大豆、油料等作物生产任务。推进粮食产能提升,到2030年全市新增粮食产能1.25万吨。多渠道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双季稻种植规模,持续推广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落实规模种植大豆、马铃薯、旱稻等措施,持续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多举措提升粮食单产水平,集成推广一批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巩固油菜扩种成果,发展高油高产大豆品种,稳定花生种植面积,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新造丰产油茶林1万亩左右。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水稻、玉米完全成本种植收入(叠加)保险政策。
(二)强化粮食储备调控能力。持续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确保储备粮数质优良。综合提升粮食调控能力,健全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应急体系,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推广粮食机收减损技术,推进粮食节约和反对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倡导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对果、林、渔等处于盛产收获季的,要留出合理过渡期,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稳慎分类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利用,持续推进山垅田复耕种粮,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在确保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
(四)加快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工程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选择具有地理资源优势的规模连片田块,实施“连片整治·千亩良田”专项行动。加强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依托数字农田平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前、建中、建后管理,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促进耕地地力持续提升。
(五)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建设。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构建高标准农田自动气象观测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机制。提升山洪灾害小流域“四预”能力,落实数字防汛建设任务,开展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打造“两江两翼、五连五枢”的泉州现代水网。加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力度,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提升林区林业救火队伍能力;推进松材线虫病、互花米草除治、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加强进境粮食、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防控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巩固提升1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充实救灾物资储备,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救灾能力。
二、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六)开发拓展食物资源。深耕“土特产”文章,坚持山海田一起抓,加快构建粮经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升生猪产能,加快禽蛋产业集聚,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扩大冬春上市优势蔬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夏秋高山蔬菜,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引进名特优水果种植。推进“三茶”统筹发展,集成运用茶科技成果,建设低碳生态茶园,推广新式茶饮,深挖泉州茶文化内涵,推进茶旅融合。加快发展笋竹食品、林下经济、木本粮油、食药花卉等产业,推广林菌、林药、林禽、林畜、林蜂等种养模式,创新发展食药同源产业,打造“森林粮库”。推进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七)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开展“机械强农”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高效作业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机械,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面落实关于提升设施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推进设施种植提档升级,布局建设植物工厂,加快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推进食用菌工厂化智能化,推广移动智慧菇房等模式。推进设施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七个一批”项目建设。推进设施渔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海上养殖设施生态化升级。完善产地仓储保险及烘干加工设施,新建6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发制造,鼓励研发首台(套)农机装备。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泉州市农业农村数据平台。
(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水稻和玉米育种材料海南南繁加代,继续引进、培育农作物优质种质资源。推进星创天地等农业领域科技平台建设,加快农业关键技术成果应用,推动农业领域科研项目攻关纳入“揭榜挂帅”名单。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双百”计划,设置紧缺急需农技推广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工作机制,推进科技小院建设。
(九)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抓好产业“4222”工程建设。建设提升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推进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培育发展,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引导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发展农产品智能化及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功能食品、调味用品、保健饮品、生物食品,推行中央厨房、现代加工仓储模式,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县城、重点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产业批发市场、田头市场,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农文旅融合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培育创建一批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策划推广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公布一批乡村风物后备箱名录。
(十)加快建设特色海洋牧场。加快深远海养殖平台和深水抗风浪网箱等深远海养殖建设,全面改造提升海上养殖设施,大力推进惠安、晋江、石狮等地深远海养殖试点工作,推动建设现代化海上牧场。加快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新渔村。深化海洋渔船北斗定位、宽带卫星等终端应用,推进乡镇船舶管理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渔业船舶管理。加快现代渔港和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
(十一)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农业品牌。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推进申报一批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加快打造“泉农优品”“泉乡好货”品牌矩阵。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残快检提升行动,健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严格落实农兽药经营门店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深化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加强动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执法监管。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水平,培育一批省级农业国际贸易优势主体。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
(十二)推进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全面落实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十条措施,拓宽台湾农渔业在泉发展路径,推动更多台胞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增建设一批泉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引进一批台资农业企业,提升对台农业合作“两园一中心”建设水平。创新台农融资产品,推广“台农贷”“台企快服贷”等涉台金融产品。办好“农订会”等各类农渔业涉台展会。
(十三)全面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深化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探索推广“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持续推进植树造林,实施重点区域林相改善6100亩。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点建设,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加强近海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万亩。推进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珍贵濒危物种拯救保护行动,抢救复壮古树名木。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十四)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基础设施围绕人口配、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促进县乡村功能互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建设,有效运用村庄分类成果,合理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格局,有序推进县域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
(十五)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财政相关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近就读比例。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办法。统筹城乡机构设置,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探索精简高效县域治理新模式。
(十六)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133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分析研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种养殖业规模生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用于产业发展比例达65%以上。扎实落实稳岗就业、产业帮扶工作举措,确保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增幅达10%以上。深化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协作,扎实做好援宁援藏援疆援三峡库区工作,加强产业配套协作,促进交流交往交融上新水平。
(十七)强化农民增收致富举措。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试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的重要依据。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推广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供销农场”等模式。支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千里送暖”慰问活动、“三个百”招工引才活动,持续提升根治欠薪治理水平,落实“两有两发”工资支付闭环管理机制,推行“实名实薪”妥处欠薪案件。推进家政兴农行动。
四、加快建设泉州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八)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启动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5座,铺设供水管网700公里、受益人口38万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邻县高速通”“乡镇便捷通”工程,加快建成一批高速公路出入口,推行交通事故隐患点“微改造”。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深化德化、安溪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策性支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开发利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测,开展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评定。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向乡村延伸覆盖,对偏远地区进行网络覆盖补强。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建设,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数字乡村先行区建设,推动“5G+智慧农村”融合发展。
(十九)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县域高中建设,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和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医共体“六大中心”辐射基层机制。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乡镇卫生院达标提级建设,强化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推动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建50家长者食堂。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持发展农村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福佑蓓蕾”,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加快乡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乡村规划建设引导,扎实推进以“改厕所、清垃圾、治污水”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和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等治理,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动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以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以县域为单位打捆打包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和公厕管护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持续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创建,建设一批乡村“五个美丽”整村打造样板。
(二十一)深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引领。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四大行动”。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指引,梯次打造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镇。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整镇推进创建工作,提升“五好乡镇”能级,结合数字乡村、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打造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乡镇。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线项目建设,全面夯实提升46条省级示范线“三无一改”成果。按照“四美工程”“五个全域”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拓展“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包乡走村入户制度。保持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行“跨村联带”区域化农村党建工作模式。运用村班子运行中期评估成果,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实施“兴村善治头雁”全链条培养计划,系统培育一批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加大农村青年后备干部培养培训力度,为2026年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持续开展“党建强引领·乡村能人助振兴”行动,引导广大乡村能人为家乡发展献策出力。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
(二十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进乡镇(街道)建立履职事项清单化管理,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完善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基层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面向基层的掌上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推动县域内编制资源根据事业需要“减上补下”、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向乡镇(街道)倾斜。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对村巡察,落实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推动“点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刹住超标准建设之风向基层蔓延。
(二十四)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拓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弘扬红色文化,传承提升闽南优秀乡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发挥乡村慈善力量,推动乡村文明风尚养成。实施文化惠民项目,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鼓励开展“四季村晚”“村晚·乡音”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村BA”“村跑”“村舞”等“村”字头体育赛事,组织富有农耕农趣农味的民俗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加强宗祠规范管理,反对封建迷信,深化殡葬改革。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
(二十五)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蒲公英在八闽”法治宣传,培育“法律明白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综治中心成果巩固年活动,重点打造30个镇街综治中心。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集镇人员密集场所防控,组建壮大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团队。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铲除“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和帮扶。持续开展“三查”“双严”行动,打击整治农村涉赌涉毒涉诈等违法犯罪。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领导接访下访,推动及时化解农村矛盾问题。
六、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洛江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备案工作。探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禁止强制流转土地。加强对工商资本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资格的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
(二十七)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全面落实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稳妥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建房,探索单元公寓式住宅、农民住宅小区等新型农村集合居住模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工作,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实施新一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两个专项,多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二十八)统筹推进林业、农垦、供销合作社等改革。推进德化、惠安、永春省级集体林权制度“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改革试点,推广永春“绿票”、德化“福林票”等做法,推动林业金融创新,发展林业碳汇,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农垦“两大行动”落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体系。
(二十九)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确保2025年全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计提比例达到50%以上。支持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增信服务作用,积极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扩大地理标志商标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抵押融资业务,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共建”金融信用提升工程。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三十)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员等制度。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大中专院校与农业企业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三支一扶”计划、深化县域内教师校际交流和城镇教师赴农(乡)村支教制度。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支持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持续扩大闽台乡建乡创品牌影响力。持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行动,搭建“新农人”培育平台,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统筹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保持历史耐心,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鼓励各地首创实践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全面激活乡村振兴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