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伯理主持召开漳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建新、陈晓兰、陈炳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魏祥凯,监委副主任谢可刚,检察院检察长李庆炫,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主席候选人及代管人大工作的领导,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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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漳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键同志辞去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聂鑫同志辞去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因工作调整,经表决,决定接受陈键同志、聂鑫同志辞去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财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陈军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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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决定任命:
张财煊同志为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琳同志为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陈军、陈卓、黄强、黄微、李国荣等五位同志为漳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陈露薇、廖晶、曾陈朗等三位同志为漳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还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责任编辑: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