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健宁)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对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的10个县(区)予以奖励。华安县光荣上榜,获得500万元正向激励资金。该笔资金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相关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021年以来,华安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9万亩,投资5711.09万元,其中202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377万亩,投资1174.27万元。通过综合治理,华安县水土流失的面积和强度呈“双下降”态势,水土保持率持续获得提升,全县水土保持率达90.4%。下阶段,华安县将继续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的优势,持续深化“四大工程、八项行动”,先行先试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的转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华安实践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