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推动殡葬改革,省财政厅指导各地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个县(市、区)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各地结合实际推出针对性措施,如福州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采取骨灰海葬、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安葬方式的本市户籍逝者,给予每例3000元补贴;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石狮等地对骨灰海葬予以奖补或费用免除;漳州平和发放城乡居民不留骨灰补助费;三明泰宁对实行骨灰抛洒不留骨灰的丧属给予一次性补助。
来源:福州日报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推动殡葬改革,省财政厅指导各地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个县(市、区)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各地结合实际推出针对性措施,如福州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采取骨灰海葬、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安葬方式的本市户籍逝者,给予每例3000元补贴;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石狮等地对骨灰海葬予以奖补或费用免除;漳州平和发放城乡居民不留骨灰补助费;三明泰宁对实行骨灰抛洒不留骨灰的丧属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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