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部门切实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为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三农”力度
2025年,全市预算安排超51亿元投向乡村振兴领域,其中市本级投入不少于10.3亿元,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制定出台《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8份规范性文件,促进涉农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向“任务管理”转变。
三是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417.5万元,支持开展水稻种植叠加保险、创新生猪期货保险、落实渔业互助保险配套资金、完善台风和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及实施水利设施财产保险,提升农业生产风险抵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