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大兴区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改〔2025〕2号),沙县区申报的《探索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模式》试验任务成功入选。
沙县区积极探索试验,一、建设农村幸福院,打造农村老人幸福圈。一是建设一批农村幸福院。以行政村为主体,利用旧校舍、文化活动中心等现有场所 建设农村幸福院,配套炊具及餐具、老人休息床(椅)、棋牌桌、电视等基础设施设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常养老生活的场所。同时,鼓励在农村幸福院内创办乐龄学堂、开办长者食堂,推广“农 村幸福院+乐龄学堂+长者食堂”模式,解决老年人活动场所问题。 二是保障长效运营。制定《三明市沙县区加强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村委会为日常管理责任主体,确保正常运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解决农村幸福院的运营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村幸福院的运营服务实行星级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区财政对每天正常开放服务的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营经费5000元,确保农村幸福院可持续长效运营。二、创办乐龄学堂,塑造农村老人精神家园。以学习养老的理念,把老年大学办到乡村,组织农村老人进学堂。通过学习让老人积极主动应对和引领自己的老年生活,提升健康管理能力,促进身体健康,减少医药支出,降低养老成本。充分利用旧校舍、文化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现有场所,创办乐龄学堂。聚焦老有所学、老有 所乐,采取“共学、共餐、共伴”模式,按照每周一课的方式安排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文化知识、文娱活动、信息技术(智能手机运用)、健身康养等,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区财政对每年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的乐龄学堂每年补助运营经费3000元,对有组织开展“共餐”活动的乐龄学堂,按用餐缴费人数补贴每人次3元伙食费。三、开办长者食堂,解决农村老人“吃饭难”。一是充分利用旧校舍、文化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现有场所,在所有集镇以及有条件的村建设长者食堂,实现“老有所养”。采取“政府补一点、 乡村出一点、慈善助一点、机构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的模式,多渠道筹集长者食堂的建设和运营经费。区财政对有提供助餐的集镇长者食堂、农村幸福院助餐点,按用餐缴费人数补贴每人次2元伙食费。二是以机构直接运营、村委运营、依托小吃店运营等方式, 降低运营成本,确保长者食堂可持续运营,农村老人在长者食堂用餐一般自付2-3元即可解决吃饭问题。四、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把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为部分困难老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床边,把养老院“搬”回家,让部分经济能力较差,没有条件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享受专业养老服务,让老人“老有所依”。五、建立探访关爱机制,为困难老人提供安全保障和精神慰藉。为孤寡、独居、空巢、留守等8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详细摸排老年人的生活环境、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探访关爱服务。探索互助养老模式,鼓励能自理的健康低龄老人参与探访关爱,动员村干部和党员与老人开展结对探访关爱活动。六、加强服务监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完善监管制度。 进一步修订完善《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综合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养老服务机构不定期开展检查,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编辑:鲍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