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日前,漳州市正式启动“房票”安置,龙文区东屿片区04地块成为漳州首个“房票”安置试点项目。“房票”就是在房屋征收时,发放给被征收人的计入货币补偿款等款项的特定票据。被征收人持“房票”在规定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时,“房票”所记载的金额可作为等额的购房款用于购房。
漳州市住建局城市房屋征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式相比,“房票”拓宽了漳州市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自主购房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