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个县获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485万元

日期:2025-03-24 来源:闽东日报 浏览:1 评论:0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5年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二批)5亿元。其中,周宁、寿宁、柘荣、屏南4个县共获得5485万元补偿资金。

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重点用于纳入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的项目以及项目前期经费、后期管护。其中,用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的资金不得低于本地本年度所获得资金的70%。

我市获得补偿资金的4个县将针对生态环境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因地制宜做好项目储备,集中投入、综合治理。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具体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林珺

责任编辑:陈娥

(原标题:我市4个县获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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