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霄县林业局在巡查中发现列屿镇青径村村民陈某海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陈岱镇董塘村04大班100、190、200小班非法占用林地修建生活设施。经鉴定,当事人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1487平方米,使该片区林地资源和生态功能受到破坏。对此,云霄县林业局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首次引入“碳汇认购”机制,以购买碳汇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
当事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自愿认购林业碳汇1000元,并签订承诺书,委托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碳汇认购,替代履行碳汇损失赔偿责任。此举拓宽了传统的修复路径,为林业行政案件的碳汇执法提供了“云霄经验”。
“碳汇认购”机制兼顾惩戒与修复双重目标,既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又通过资金反哺推动生态功能恢复。相较于传统修复模式,该机制有效破解了成本高、周期长、技术门槛高等难题,为生态修复提供了可复制的创新路径。
下一步,云霄县林业局将深化“行政处罚+碳汇认购”机制应用,扩大涉林案件适用范围,并依托绿碳司法生态修复示范林建设,探索生态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增效,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贡献基层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