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柘荣公开宣判一起受贿案

日期:2025-03-24 来源:宁德景点大全 作者:福建宁德旅游景点大全 浏览:367 评论:0
宁德新闻网3月24日电 (林燕霞)3月21日,柘荣法院公开宣判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某某受贿罪一案,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对林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1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
宁德新闻网3月24日电 (林燕霞)3月21日,柘荣法院公开宣判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某某受贿罪一案,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对林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1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于3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合议庭围绕指控事实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后陈述中,林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林某某任职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8月至2024年2月间,林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医药代表赵某某、林某某等人在参与柘荣县卫生健康局、柘荣县医院等单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上给予帮助、关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4万元。  林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林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出全部犯罪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等9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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