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霞浦法院三沙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快速化解一起因旅游订金引发的合同纠纷,从当事人递交诉状到达成调解仅用时6小时。
2024年9月29日,何某通过微信与高某结识,高某向何某介绍“四礵列岛一日游”旅游项目,包括船只配置、游玩岛屿、游玩时间、出发码头、配备服务、船费标准、游玩须知、预约及退款政策等详细信息。高某称确定行程后需支付80%订金。何某表示认可后,于当日17∶42通过微信向高某支付了1200元订金。然而,在当晚19∶08,何某通过微信告知高某因其女儿腿部受伤不适宜该旅游项目,要求退款。高某承诺100%退款,但需等待3-5天。但自10月3日起,高某开始找借口拖延退款,先是称银行卡限额,后又以退的人太多每日限额为由,拒绝履行退款承诺。直至10月22日,双方微信沟通彻底破裂。遂何某一纸诉状递至霞浦法院,请求判决高某返还订金。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翻看案卷,发现本案标的额小,事实清楚、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秉持着高效化解矛盾的理念,由驻法庭的黄光清金牌调解室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耐心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调协议。
调解成功后,法院当即启动“绿色通道”完成司法确认程序。何某感叹道:“本以为要打很久官司,没想到短短半天一纸调解书就帮我解决了困扰,太感谢啦!”高某亦对“不伤和气解决纠纷”的方式表示认可。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吴枋宸通讯员苏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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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霞浦法院:温情调解暖人心 旅游纠纷半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