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实施方案》精神,研究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要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结合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将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把握目标要求,做到知行合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不断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要对照“两个清单”开展自查,对照集中整治11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检视和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学促干,强化人大担当。要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狠抓纪律建设,严格纪律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教育同高质量推动人大工作结合起来,用学习教育助推人大工作开展,以人大工作成效彰显学习教育成果,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新篇章,更好体现人大制度优势,让群众可感可及。(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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