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七号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于2025年1月8日经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3月25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来源:闽东日报
编辑:林宇煌
审核:蓝青 梁辉约
责任编辑:林宇煌
(原标题: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