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平潭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区旅游品质,保障游客安全及守护生态环境,擦亮“旅游体验舒心岛”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船舶(艇)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禁超载、私自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三无”船舶。
二、开展海上休闲活动应当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在划定水域内活动;严禁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性海上休闲活动,违者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三、为避免污染环境及威胁游客安全,禁止未经许可的车辆以及马匹、骆驼等牲畜进入景区、沙滩;对擅自进入景区、沙滩的车辆及牲畜将由相关部门暂扣,并依法对责任人进行查处。
四、相关从业者应当在指定地点和划定区域内经营,做到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占道经营、扩面经营;严禁尾随兜售、哄抬价格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平潭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