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4月7日电 (詹淑楠)“退钱!没成功你收我什么钱!”急于“脱单”的一男子,委托他人提供“速配”婚介服务,承诺支付高额服务费以寻求理想对象,却在多次相亲无果后要求退费...
宁德新闻网4月7日电 (詹淑楠)“退钱!没成功你收我什么钱!”急于“脱单”的一男子,委托他人提供“速配”婚介服务,承诺支付高额服务费以寻求理想对象,却在多次相亲无果后要求退费。近日,霞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 黄某某因年龄较大未婚,家中父母着急,经人介绍认识郑某某,郑某某自称其夫妻二人手头有资源,可以帮助介绍对象,以前也帮人成功介绍过适龄女孩,但介绍成功要一定的介绍费。为此,黄某某及其家人与郑某某夫妻口头协商议定:郑某某必须真心介绍并促成婚事成功,如不成功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剩余款项必须退还黄某某。 之后,黄某某委托其叔叔黄阿某代向郑某某三次通过银行转账共计119000元。黄某某认为郑某某收款后并没有履行承诺,没有帮助介绍合适女孩并促成其婚事成功的约定义务,应退还款项。郑某某虽口头表示要退款,却没有实际行动,黄某某无奈,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人电话联系郑某某,询问情况。郑某某告诉承办人黄某某与其介绍的女性见面后谈了一段时间,后因不合适,就分手了。当时收取对方款项确实是想促成一段姻缘,一部分款项被女方收取,一部分是当时办理此事务开销花费。因双方未签订中介合同,双方对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各执一词,僵持在退款金额上。 承办人认为若“一判了之”可能会加深双方矛盾,无法真正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故多次组织双方代理律师协同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多角度释法说理,并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郑某某向黄某某返还部分中介费。 法官提醒,当消费者在寻求婚介服务时,务必保持谨慎与理性,应选择明码标价、服务透明的正规机构,签订合同时明确服务细则与退款条款,留存沟通记录作为维权凭证。婚姻非赌局,唯有以诚相待、理性抉择,方能收获真挚良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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