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出八项便民利企措施

日期:2025-04-10 浏览:5 评论:0

  聚焦群众关切优化营商环境

  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出八项便民利企措施

  (记者李立平通讯员漳消宣)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近日发布《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企业群众关切,通过精简流程、柔性监管、强化服务等举措,切实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助力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明确未列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单位,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不再实施检查。对纳入抽查计划的单位,消防部门可提前开展指导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免予处罚。

  提供新投入使用场所事前消防安全指导。针对仅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若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消防手续,可免于提交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图。企业可申请属地消防机构提前上门提供消防安全指导服务。

  推行预约消防宣传培训教育。企事业单位可通过闽政通智慧消防平台或联系就近消防救援大队(站),按需预约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及消防站参观活动。

  实行消防监督检查整改建议制度化。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消防救援机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方法。

  开放查阅项目资料服务。单位根据需要,可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业务窗口申请查阅、复印由消防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图纸内页等资料。

  推行柔性执法措施。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可以当场立即整改完毕并及时完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

  缩小火灾调查现场封闭范围。针对受灾户为1户的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案件,通过初步调查能确定起火部位或起火点的情况下,依申请可视情况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便于当事人尽快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秩序。

  优化执法文书送达方式。经受送达人书面同意,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将执法文书送达受送达人。

 责任编辑: 陈 岩 黄天航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115957.html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