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将分阶段实现所有药品扫追溯码销售:3月起,覆盖定点零售药店;4月起,覆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月起,覆盖二级医疗机构;6月起,覆盖三级医疗机构。
据悉,药品追溯码是印在药品包装上的唯一标识,扫描追溯码可以查询药品真伪、来源等信息。为杜绝医保药品二次流入市场,保障参保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国家医保局于2024年4月全面启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工作。
“追溯码时代医保购药注意‘六要六不要’。”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医保购药时注意一要有码,建议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二要扫码。要在结算药款时看着售药人员扫这盒药的追溯码,不要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追溯码一旦被扫码销售,这个数据就进入国家医保局数据库。三要小票。要坚持索取小票,不要放弃可能的上千元赔偿。今年年底前,购药索取小票后,回家后把药盒上的追溯码标注在小票上的相应药品名称后,用手机拍照留存,以防小票的热敏纸时间长了脱色。2026年起,国家要求售药的小票或发票上要标注追溯码,可以减少抄号码这个步骤,但还是强烈建议拍照留存。后续步骤一旦发现问题,能够保留证据,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四要验码。要养成验码的好习惯,不要当回流药的“接盘侠”。可以使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验码查询药品的销售信息,避免买到回流药。五要索赔。发现卖给自己的是回流药,一定要坚决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六要毁码。药物服用完毕后,请妥善处置空药盒,建议把药盒撕开,特别要确保空药盒上的追溯码撕毁,不让有心的犯罪分子继续盗用空药盒和追溯码。吃不完的药和废弃药,如果有时间,可以把每一粒药剥离出来后,扔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处。千万不要将药盒或药品出售给药贩子,售出的药品经非法转卖后会对他人造成危害,自己和家人也有可能买到“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另一方面,您卖出去的药品在被非法转卖时,其他购药者也能通过扫描药品追溯码,把您的卖药行为曝光,将会给您的医保待遇带来巨大不利影响,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请参保群众关注政策变化,按需购药,就医购药时请耐心等待,配合工作人员扫描追溯码并出示医保凭证结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如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虚假扫码”“返利诱导”或个人囤积转卖药品等行为,请立即向医疗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93-2880387、0593-2053588。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编辑:邱祖辉审核:刘宁芬 吴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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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将分阶段实现所有药品扫追溯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