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吴瑾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为学校、幼儿园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划出“硬杠杠”,尤其强调对校园食堂的“从重处理”原则。
这一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守护师生饮食安全提供了制度利剑,更对提升我县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督”活动,根据前期投票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储存情况、加工制作过程卫生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通过“你点我督”行动,不仅提高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也增强了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但在检查中,部分学校仍存在承包经营责任模糊、食材溯源不彻底、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校园餐食品安全无小事,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学校首先要扛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植“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防控体系,严格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在人员管理方面实施“持证上岗+定期考核”机制,在日常监管上落实“校长陪餐”“家长巡查台账”等创新举措,让食品安全管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再者,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不能光指望学校和企业的“良心”,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和追溯。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既要追究经营主体责任,也倒查监管履职情况,以“零容忍”态度守牢校园食品安全红线。
校园食品安全,还离不开社会监督。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定期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参观食堂后厨等,推动社会各界全面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引入有奖举报机制,将“校园餐”全链条置于阳光下,倒逼各方合力保障“校园餐”质量,共织安全网。
校园食品安全从来不是简单的卫生问题,而是关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命题。《规定》的施行,既是监管部门的“指挥棒”,更是千家万户的“安心符”。唯有以最严标准压实责任、以创新手段堵塞漏洞、以社会共治凝聚合力,方能让孩子们吃得放心、学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