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码图示。
关于药品追溯码记住这“六要”
一要有码不买没有追溯码或追溯码被损毁的药。
二要扫码结算时看着售药人员扫这盒药的追溯码。
三要小票索取购药小票。
四要验码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扫描检验追溯码。
五要索赔买到“回流药”一定要坚决索赔。
六要毁码妥善处置空药盒,撕毁空药盒上的追溯码。
4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钱玲玲/文厦门市医保局供图)为精准打击“回流药”“串换药”等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本月起,我省全面推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码支付”政策。
本月,厦门市启动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其中,聚焦药品追溯码、推行“码上监管”是本次宣传月的重点内容之一。
药品的“电子身份证”
全流程可追溯
药品追溯码是每一盒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由生产企业在出厂时赋予,包含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全链条信息。通过扫码,可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不仅能精准识别药品真伪,还能有效防范非法渠道药品流入市场、欺诈骗保等问题的发生。
作为国家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试点建设省份,全国第一笔医保药品追溯码由福建厦门成功上传。截至2025年3月底,全省累计采集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3.5亿条,覆盖25243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率达99.6%。
定点医药机构
追溯码信息采集全覆盖
厦门市医保局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厦门市与国家医保局共建全国首家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针对“回流药、倒卖药”等治理顽疾,以追溯码“唯一性”特征作为破题抓手,实现全市100%定点医药机构追溯码信息采集全覆盖,从源头防范套换、二次倒卖药品耗材套取医保基金,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厦门追溯码创新应用案例在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中获奖。
根据统一部署,即日起,全省定点药店须及时全量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国家(福建省)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从源头筑牢医保基金和用药安全防线。
“依码支付”后
正常购药流程不受影响
全面推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码支付”后,参保人该如何购药呢?
厦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不需要改变正常购药流程,患者凭处方购药时,即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不受影响。
未赋码药品有“缓冲带”。针对药监部门尚未全品种赋码的库存药品,省级统一建设“无码库”,支持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未赋码药品信息,经系统智能初审、医保审核后,仍可正常结算,避免“一刀切”。
该负责人表示,“依码支付”不仅是打击欺诈骗保的“利器”,更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盾牌”。通过追溯码全流程监管,可有效杜绝假药、“回流药”流入市场,让每一盒药都能“验明正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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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骗保线索
拨打电话举报
举报骗保线索,经核实后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厦门市医保局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0592-5611916(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0592-5611800(湖里区、同安区、翔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