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五届市委第八轮第二批对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党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市公安局巡察时间40天左右,其他3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时间30天左右,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码上巡”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编辑:林宇煌
审核:陈小虾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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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巡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