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一座被山海眷顾的生态之城,在这里,壮丽的山海画卷与灵动的川岛风光交相辉映,构成一幅浑然天成的自然胜境。雄奇的太姥山、辽阔的三都澳、幽深的九龙漈、古朴的廊桥、神秘的畲乡,共同编织出闽东大地的独特魅力。这片土地更镌刻着红色的记忆,闽东革命精神如灯塔照亮山海。自然与人文在此完美交融,绽放出璀璨的“闽东之光”,让宁德成为令人心驰神往的生态旅游天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好地把“闽东之光”传播开去,在“闽东之光”提出35周年之际,由宁德市委网信办、宁德市文旅局联合举办的2025年“闽东之光”短视频大赛现已正式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拍摄一批充分展现闽东的锦绣河山,展示闽东的灿烂文化传统和体现闽东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善良质朴精神的优质短视频作品,通过多主体参与、多平台联动和多元化传播,让更多的人了解闽东,向往闽东,热爱闽东。

指导单位:
福建省委网信办
主办单位:
宁德市委网信办、宁德市文旅局
承办单位:
福建广电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月
(一)展播征集。2025年4—8月,采取边征集边展播的做法,工作专班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海博TV客户端、新宁德、今日闽东等平台“闽东之光”短视频大赛专栏刊播推送。
(二)评选表彰。2025年9月上旬,组成大赛评委会完成作品评选工作;9月下旬完成获奖作品网上公示,并在各推广平台展示获奖作品;结合获奖作品研讨会举办颁奖仪式,并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推广传播。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含各级政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含新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社会机构、商业网站、互联网企业、新媒体工作室、个人自媒体等。
1.作品应围绕主题,展现35年来闽东地区的发展变化。体现宁德元素,突出地方特色,可使用方言解说民俗活动、非遗表演等,重点体现宁德文化底蕴的厚重丰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2.作品应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内容健康向上,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性别撕裂、民族歧视、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3.表现形式不限,可采取创意宣传片、人物访谈、微电影、情景短剧、纪录片、vlog、手绘动画、CG动画、MV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重点鼓励具有真切故事情节的短视频作品。
4.接受MPG、MPEG、AVI、MOV、WMV、MP4等格式文件,画面格式为高清16:9(横)、9:16(竖),分辨率1280*720以上(横)、720*1280以上(竖),帧率25帧/秒;具备精良的声画品质,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语种不限、非通用语种作品需添加中文/英文配音或字幕。
5.作品时长1—3分钟(纪录片、微电影可到5—10分钟,提交时在申报表“作品名称”后加注“纪录片”或“微电影”),超时长作品不予评选;作品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字,且申报表填写的标题必须与视频中展示的标题名相同。
6.征集范围为2024年10月之后制作发布的短视频作品,更早时期或缺乏时效性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选,已报名参加前三届省、市短视频大赛的作品不得再次报名。截稿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参赛作品有多个申报人(单位)的,应在申报表中写完整,原则上进入展播环节后不再接受增加作品申报人(单位)的申请。
8.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为报送作品版权所有者,参赛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由作品申报人(单位)自负,同时取消参赛资格。
9.原则上,同一作者(个体、单位或企业)若有多个作品入围,仅可获评一个奖项。
1.所有作品经工作专班审核以后,在短视频大赛专栏展播,由社会大众进行投票。票数前100名的作品才有资格进入评审圈。除“最佳人气奖”直接由票数最多的作品产生以外,其他35个奖项由专家评委会共同评出。
2.评委会采用评审会方式,从主题立意、摄影制作、创新形式、叙事表达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提交齐全规范的参赛材料,每件参赛作品应含作品参赛申报表、版权承诺书和作品原文件,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有多条作品进行申报的,需另附申报作品目录表。以上内容均打包发送至指定评委会电子邮箱(nddspds@163.com),参赛者报送作品时,邮件标题需按以下格式填写“作品标题+参赛主体名称+联系方式”,一个作品一个邮件形式报送,格式不规范的作品,组委会将拒绝收件。各参赛者自行备份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已报材料将统一存档,不再退还。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1.申报作品目录表(汇总)
2.作品参赛申报表
3.版权承诺书

来源:网信宁德
编辑:林宇煌
审核:蓝青 林珺
(原标题:快来投稿!“闽东之光”短视频大赛已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