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民事诉讼+法律援助” 联动履职传递司法温情

日期:2024-10-17 来源:宁德新闻头条 作者:宁德论坛 浏览:721 评论:0
宁德新闻网10月13日电 (邓雅萍 邱莹莹)“妹啊,我之前发生过交通事故,要怎么起诉对方赔偿?”福安法院赛岐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一位大妈满脸愁容,不知如何是好。  “大妈,不着急...
宁德新闻网10月13日电 (邓雅萍 邱莹莹)“妹啊,我之前发生过交通事故,要怎么起诉对方赔偿?”福安法院赛岐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一位大妈满脸愁容,不知如何是好。  “大妈,不着急不着急,您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赛岐法庭窗口人员在和大妈简短交流后安慰着她。“太感谢你们了。”得知可以免费申请法律援助后,大妈十分激动,握着窗口人员的手连连表示谢意。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近日,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赛岐法庭与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安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举行了“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共建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法律援助机制共建协议书》(以下简称《共建协议书》)。  开通“绿色通道”。人民法庭对于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工作手续和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  落实便民理念。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意见、调解纠纷等司法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减、免、缓交诉讼费等,为受援人提供全方位的便利条件。  构建“联调联动”新模式。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愿意调解的当事人,由法庭法官或法官助理开展法律援助立案前联动调解或工作指导,调解成功且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到赛岐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构建三方业务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庭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确定定向联系人,协助参与开展诉前调解,指引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及工作站日常沟通联系等工作。  下一步,福安法院赛岐法庭将以“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共建为契机,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依法履职,共同构建维护弱势全体合法权益的“防护墙”,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法院温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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