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将于10月21日起施行

日期:2024-10-17 来源:厦门论坛 作者:厦门 浏览:498 评论:0
15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0月21日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正式施行。

10月15日讯(记者 卢超颖)15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0月21日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苏克简要介绍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表明将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的重要举措。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明哲、集美校委会副主任翁荣标、嘉庚精神研究专家林斯丰等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办法》共4章35条,主要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办法》着力从机制上解决嘉庚教育遗产保护与利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主要体现在:明确嘉庚教育遗产的概念,建立名录管理制度并实施保护名录动态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注重在市级层面建立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等重要事项;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嘉庚教育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智库支持;兼顾保护传承,从保护机制、活化利用措施、公众参与、海内外交流等不同维度细化规定,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嘉庚教育遗产传承利用融为一体,并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规制体系。

此外,《办法》还将每年的10月21日确定为“嘉庚教育遗产日”。作为我国第一部教育遗产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对保护传承嘉庚教育遗产、弘扬嘉庚精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阶段,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广泛开展规章解读等宣贯工作,持续推动《办法》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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