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厦门印发方案 推出九方面有力举措
主要目标
三个坚持
坚持
系统集成
●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充分运用“财政+金融”理念,优化市场供需,完善土地、财政、金融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形成可持续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
坚持
守正创新
●创新制度,优化财政、金融、土地、住房等要素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发展转型。
坚持
问题导向
●着力防范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提高质效,探索城市开发运营新模式。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李晓平)近日,厦门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优化住房供应、建立征收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等九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打通经济运行中的堵点难点。
《方案》旨在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政策,通过优化要素资源,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
优化房票制度
加大“好房子”供应
《方案》具体内容分为九个方面,首先是通过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优化住房供应机制。在增量方面,政策明确,新启动的征地拆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已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除已经在建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项目外,优先使用房票盘活新建商品房及存量安置房源。
存量上,建立政策性房源库。将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等存量房源统筹用于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提质量,加大“好房子”供应。优先在配套成熟区域供应土地,推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方案》明确,要进一步优化房票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放开房票购房区域,鼓励被征收人在本辖区购房安置,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增加房票使用功能,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
建立征收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等价值原则,使征收补偿标准与周边房地产商品房市场价格相适应;按照与市场化租赁标准相适应的原则,调整临时安置费补偿机制。
加大用地统筹力度
拓展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
同时,加大产业项目用地市级统筹力度,对重特大招商项目,根据各区主体功能定位确定项目落地区,实施“飞地”财政体制,由市级、招商区和落地区分享税收。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强化招商引资与土地出让联动,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存量土地加快开发和盘活。
大力推进综合开发,新城片区按照功能组团进行规划、设计。按照产城人融合、职住平衡的理念,立足片区功能组团实施综合开发。
拓展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设立盘活存量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产业园、低效闲置产业用地、房企存量土地等资产资源。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本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势产业或重大产业项目。设立并购基金,鼓励链主企业投资高成长、高价值、愿意来厦的项目。
扩大城市建设投资基金规模,将城市建设投资基金的投向重点扩大到综合开发项目和产业园区载体项目,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升综合开发质效。
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统筹财力保障重大项目
《方案》指出,要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统筹用好央行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政策,统筹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借款等金融资源。
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严格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对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好投融资方案评审并落实资金来源,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统筹财力保障重大项目,优化支出结构,取消不必要的支出和投资,严控非急需支出。取消低效支出。以绩效为导向,清理兑现效果差、引导作用不强、投入产出不匹配的财政扶持政策;取消连续2年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预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