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有关措施的通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调整后具体政策为: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育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