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7月12日讯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4#泊位工程变更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评审。
与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各专家在听取项目业主单位、报告编制单位汇报后认为,元洪作业区从规划、建设至今已有30余年,有多家单位参与编制宗海宗地图件,早期对用海概念理解偏差、宗海界定不规范、坐标系统转换误差等,导致作业区4个泊位间权证范围出现重叠、交叉、缺口等问题。结合当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政策,需依据新修测海岸线进行土地权属变更。
经充分讨论认为,该项目用海变更面积符合《海籍调查规范》及相关行业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用海期限合理,总体可以满足项目建设与运营需求,专家组同意论证报告通过评审。
元洪作业区是中印尼“两国双园”的重要交通运输保障。今年1月,福州港务集团与三林集团中国总部签约,福州港务集团增资入股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元洪作业区1#~2#泊位。同时,福清万业公司受托管理运营已投产的元洪码头(3#泊位)、元载码头(4#泊位)。
福清万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福建港口集团及福州港务集团的工作要求,提升元洪作业区一体化运营水平,畅通福清市外向型经济重要的港口基础配套设施和贸易物流通道,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中印尼“两国双园”旗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