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讯(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黄子龙 庄凌龙)“救人是本能”“不想其他人再被伤害”一句句最朴实的话语道出了见义勇为的初心。10月15日,泉州晋江市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经确认,江中勇救溺水男子的蔡宗保、许东辉,徒手勇斗持刀歹徒的聂玉星被认定见义勇为。
蔡宗保、许东辉、聂玉星三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蔡宗保和许东辉都是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的村民,9月7日下午2时许,他们在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第一码头附近游泳,刚游了一会,蔡宗保就发现有一人从上游顺着水流漂下来。“我第一感觉就是他可能是溺水了,喊了他几声,没回应。”蔡宗保说,当时正是退潮的时候,水流很急,但他立马游过去从腋下把那个人撑了起来。
对方是一名男子,虽然蔡宗保会游泳,也曾下水救过人,他喊了同伴许东辉过来帮忙。许东辉游过去后,同蔡宗保一起合力将溺水男子拖上了岸。因救助及时,溺水男子无大碍。
9月6日晚7时许,晋江市灵源街道一家制革公司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你先把刀放下,待会警察来的时候对你也不好”“你把刀给我”……案发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就在民警成功分散嫌疑人注意力的时候,作为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聂玉星勇敢上前,箭步冲上前抓住嫌疑人手腕。千钧一发之际,民警将嫌疑人摁倒在地,聂玉星又趁机将嫌疑人手中的刀夺下。
“看到刀当然也会怕,但就想着不能让他再伤害其他人。”聂玉星说,妻子当时也在场,事后都觉得后怕。
这两起案件发生后,晋江市公安局快速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对蔡宗保、许东辉、聂玉星及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取证。
经核实,蔡宗保、许东辉在他人生命危险时刻、英勇救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标准;聂玉星挺身而出与公安民警共同制服持刀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标准,他们三人均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责任编辑:李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