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导来融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日期:2024-10-17 来源:福清头条 作者:龙岩市福清市有什么旅游景点 浏览:0 评论:0
福清新闻网6月7日讯(记者王明杰通讯员陈诚)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到宏路法庭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及诉源治理工作。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李为民,福

福清新闻网6月7日讯(记者 王明杰 通讯员 陈诚)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到宏路法庭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及诉源治理工作。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李为民,福州中院副院长赵彦邦,福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等参加调研。

当天,调研组一行参观了福清市道路交通一体化多元调处中心,详细了解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构建“全域大调解”网格平台、道路交通纠纷诉前“鉴定+调解”机制等创新工作举措。随后,参观了宏路法庭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文化展厅、诉调衔接办公室等,认真听取宏路法庭在道路交通纠纷“民刑一体、审执一体、诉非一体”专业化审判工作做法,以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举措及成效。

座谈会上,杜军对宏路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成效以及开展的以专业审判指导专业调解、推行道路交通纠纷全域大调解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把握“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做实指导调解,实现诉源减量。二要坚持能动司法,推动联动治理,新时代人民法院要办案与办事并重,要“跳出法院看法院、跳出案件看案件”,重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构建解纷合力,打造多元共治的大格局、新局面。三要深耕亮点特色,提升创建成效,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突出亮点工作,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将法庭工作融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炼法庭推动诉源治理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着力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吴元祥要求,要抓住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立足依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将能动司法贯彻到位,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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