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

日期:2024-10-17 来源: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1 评论:0

福州罗源市湾新闻网讯(于艳鋆 王德晖)5月25日,县人民法院在福州罗源市滨海学校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宣讲中,县人民法院干警从“民法典是什么”、“在法律上你是谁”、“民法典怎么守护我们”等方面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对青少年权利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及法律责任、预防校园暴力等进行详细讲解,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处理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现场气氛活跃,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福州罗源市滨海学校学生黄致远说:“我觉得这次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很有意义,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像看直播能不能打赏,能不能收爷爷奶奶的红包等等,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学会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也会争当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普法的好少年。”

福州罗源市滨海学校副校长余光明说:“我希望通过这个活动,让《民法典》的知识走进校园,走到我们学生的身边,走进学生的心里,让我们的学生懂得利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更好地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成长,提升我们校园的法治建设水平。”

今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典”燃青少年学法热潮,激励他们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让青春与法治同行,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助理杨灵说:“《民法典》宣传月以来,福州罗源市法院积极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民法典》宣讲进校园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理解《民法典》,知道《民法典》对生活的影响,促使学生运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促进青少年尊法、守法,助力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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