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日期:2024-10-17 来源:闽东日报 浏览:3 评论:0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也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医保参保缴费方式有线上、线下两种。线上渠道:手机下载“闽政通”APP、“闽税通”APP、“支付宝”APP、“云闪付”APP、“i宁德”APP及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也可通过银联、支付宝扫码支付完成缴费。线下渠道:通过设在村(居)委会或普惠金融服务点的自助终端设备,进行刷卡缴费或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农行柜台、农商行(农信社)柜台办理缴费。

据介绍,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可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代缴城乡居民保费)办理。未开通家庭共济账户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家庭共济)开通。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目前,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服务暂时还无法代缴新生儿、需部分缴费的医疗救助人员等特殊缴费方式人员。代缴前请务必确认自己选择的家庭成员尚未通过其他方式已缴纳医保费,否则将导致重复缴费。当缴费人使用代缴服务为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优先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代缴,资金不足时方获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代缴。为确保缴费与待遇准确匹配,缴纳当年保费的代缴服务将无法退费,请谨慎使用。

此外,由于医保部门通过批量代缴方式为参保人提供代缴服务,缴费人无法通过税务平台“已缴费查询”查询缴费状态。医保部门批量代缴成功后,符合规定的参保人方可向税务部门申请打印发票、申请退费等常规操作。查询待缴人员列表与税务交互预计需1分钟至2分钟,查询过程中请务必不要关闭窗口,关闭窗口后需刷新重新等待。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编辑:陈姜燕

审核:刘宁芬 林珺

责任编辑:刘宁芬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75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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