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2月20日讯(记者 何晶晶)日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公布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其中福州市有5个乡镇、77个村上榜,我市有1个乡镇、14个村上榜。
其中,南岭镇上榜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东张镇道桥村、上迳镇南湾村、东瀚镇东瀚村、江镜镇玉桂村、南岭镇文祚村、阳下街道漈头村、一都镇东山村、上迳镇蟹屿村、海口镇斗垣村、南岭镇西溪村、龙田镇树下村、江镜镇南华村、东瀚镇文关村、港头镇沁塘村等14个村上榜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
据悉,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的具体举措。此次评选是根据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相关要求进行的。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确定和公示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了40个乡镇和500个村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