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福安市获批成为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
今年4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24年—2026年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同时,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
据了解,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的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奖补资金4500万元。
根据《福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0)》,福安计划到2025年,实现中心城区、乡镇、景区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在城市中心等适宜场景开展光储充检超充站建设,形成示范并逐步推广。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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