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成功调处跨县域涉农纠纷

日期:2024-10-17 来源:闽东日报 浏览:0 评论:0

“所长,谢谢您,没想到这件事能这么快就得到解决,让我们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近日,古田县司法局鹤塘司法所通过“一横一纵一专班”人民调解工作机制24小时内处置了一起跨县域食用菌菌农生产矛盾纠纷案件。

6月12日下午,菌农老高和同伴一同到古田县司法局鹤塘司法所要求调解。鹤塘司法所认真了解纠纷详情,原来老高6人于2023年5月向鹤塘镇一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购买了近13.7万菌棒,在后续菌菇培育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了重大损失。其间,老高多次与合作社负责人余某沟通,但未能协商一致。

针对该起涉农、涉企纠纷,鹤塘司法所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组建了工作专班,与鹤塘镇农业部门、鹤塘市场监督管理所、古田县农业执法大队、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及古田县综治中心等部门就案件调解中涉及的执法情况、证据材料、检测鉴定、责任认定及诉讼问题等进行了详细沟通。考虑到案件涉食用菌生产,司法所在镇人民调解员库中邀请了一名有食用菌生产经验的调解员余根忠参与调解。

调解中,老高一方表示合作社负责人余某曾表示愿意今年重做13.7万菌棒,但未履行,因此现希望合作社按生产成本赔偿22.6万元;而余某则表示已于去年对该批次的菌棒重新进行“高压灭菌”补救,并承担了相应费用,现只愿意补偿对方7万元的损失,若对方有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据则可以协商多赔,这一表态也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和菌农的深入交谈中,调解员了解到,合作社提供给菌农两种不同单价的“麦皮”作为添加原料,在后续菌菇生产中,发现其中一种菌棒有问题,另一种没有发现问题,但是目前宁德并无检测机构可以对现存的“问题菌棒”进行鉴定。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将双方分开进行调解。调节中,余某方得知有可能是“麦皮”导致菌棒出现的问题,而且考虑到继续僵持会导致纠纷时间越拖越久,因此表示愿意在7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偿金额;在与老高等菌农的调解中,调解员告知其诉讼成本费用高,而且目前无法提供“检测报告”,将面临不可预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老高一方也愿意后退一步。

双方意愿已臻于一致,调解员趁热打铁,让双方碰头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作社补偿老高等6人共计13.7万元,协议当场履行完成。

此次纠纷调解中,鹤塘司法所快速响应,积极与多部门进行沟通,在24小时内快速调处两个县域间涉农纠纷,有效维护了当地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杨辉 张冰玲

编辑:陈娥

审核:陈小虾 周邦在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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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宁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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