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一保两促”助推案件实质性化解

日期:2024-10-17 来源:宁德网 浏览:0 评论:0

近日,霞浦法院受理一起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创新采用保全扣划的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据悉,2019年,李某某与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装修工程项目由李某某施工。项目完工后,质保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被告公司应于2023年1月16日支付质保金,但其向李某某支付部分质保金后,尚余款项未支付,李某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案件受理后,霞浦法院依照李某某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足额冻结到相应款项,并组织当事人调解以确定欠付工程款数额,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现了“以保促调”的目的。

因李某某担心解除保全后相关款项被转移,而被告公司除被冻结账户外无其他资金可用于支付案涉款项。案涉款项如何支付陷入困境,根据往常做法,该案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以扣划案涉款项。为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霞浦法院引导当事人申请以“直接从保全财产中扣划”方式替代“当事人申请执行”,随后,被告公司自愿申请在保全款中直接扣划应付款项支付给李某某,霞浦法院据此依法作出扣划裁定,实现了“以保促执”的效果,也实质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需求。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能动司法,既要转变传统观念,也要落实具体行动。用好用活保全“硬措施”,霞浦法院通过采取“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举措,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探索执源治理提供新路径。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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