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和大家的帮助,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8月15日,在顺利办完低保后,刑满释放人员范某某难掩激动的心情,向身旁的工作人员道谢。
父亲早年去世,其身患重病需长期吃药治疗,范某某从监狱刑满释放后,生活陷入困境。得知该情况,寿宁县大安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和乡民政办、派出所以及村委沟通,对范某某生活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排。
上门走访、邻里调查,在准确掌握了范某某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情况和实际困难后,大安司法所通过综合评估认定范某某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随后,大安司法所联合乡民政办、派出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范某某家中为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对范某某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鼓励他树立生活信心,积极融入社会。
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初期,往往面临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容易诱发再犯罪现象。近年来,大安司法所倾情帮扶,多方协调,妥善安置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据介绍,大安司法所将继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实效,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强化排查走访工作,让安置帮教更有温度,全力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朱灵塬通讯员叶生芳
编辑:邱祖辉
审核:蓝青 周邦在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