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督查考核。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纳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严格监督执法。对生态流量执行不到位的水电站,依法依规采取解网、罚款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今年来,共开展水电站执法检查89座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警告约谈电站业主5人次,暂缓电费结算1座,立案行政处罚1起。三是严格问题整改。对现场检查和省市通报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销号闭环管理。今年来,完成发现问题整改27处、监控平台系统故障销号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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