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下周起,居民医保费集中扣款

日期:2024-10-18 来源:厦门市官网 作者:厦门市新闻 浏览:550 评论:0

下周起,居民医保费集中扣款

参保人需留意代扣代缴账户,确保余额充足

10月18日讯2025年度厦门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已经启动,10月21日起,税务部门将对办理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或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的进行集中批量扣款。参保人需留意账户,确保余额充足。

昨天上午,厦门市召开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工作会,通报全市2024年度参保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5年度参保工作重点,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厦门市副市长廖华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医保局局长花育明作工作安排。

2024年度,厦门市全民参保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截至今年9月,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479.31万人,同比增长13.47万人,参保完成率达100.77%,增长人数和参保完成率实现全省“双第一”。其中,医保待遇享受人数440.62万人,占参保人数的92%;厦门“全民医保+网格通”工作机制和新生儿参保“一键秒批”经验,得到国家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厦门市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综合保障水平达到60万元,达到本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门诊没有特殊病种限制,所有疾病发生的医保费用都可按规定报销,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左右。

为鼓励居民积极参保,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每多参保1年,即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也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度厦门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筹资标准为12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50元/人/年、财政补助80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缴费,确保群众“应保尽保”,让群众健康更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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