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被子、床单、枕头、水杯和水桶等,感觉非常好,非常实用。”日前,福安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工作人员为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福安市第八中学的寄宿新生发放生活用品。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关爱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从2015年起,福安市实施“368”惠生工程,即指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学校,寄宿生及寄午餐生实行地方政策补助。“3”是按每名寄宿生、寄午餐生人数每年给予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补助。“6”是按每名寄宿新生每年一次性补助600元的标准,由福安市教育局统一政府采购并发放寄宿生生活用品。“8”是在每名寄宿生每年省级补助营养餐1000元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营养餐补助1600元。
今年,福安市财政加大寄宿生膳食补助投入,从原有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年2600元,提高至3000元。“自2015年实施以来,我市财政累计投入671.61万元购置12407套寄宿生生活用品,为农村寄宿学生提供生活便利,让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福安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吕联景说。
来源:闽东日报通讯员 蒲允静秦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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