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章广和黄记获颁发证书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康延鹏 文/图)“别说是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的我们了,就算普通人,遇到这种紧急的情况,有能力的都会伸出援手。”10月22日,丰泽区渔人海上救援中心的志愿者黄章广、黄记,对前来为他们颁发《见义勇为确认证书》的丰泽区公安分局和丰泽区见义勇为协会相关负责人说道。一个月前,两人在晋江中救起一名轻生女子(详见本报9月22日2版报道)。
9月20日晚上,黄章广、黄记在泉州市区丰海路附近举办的一场活动当志愿者,帮助维持秩序。当晚10点30分左右,黄章广听到附近的保安和市民呼喊“有人跳水”。他迅速跑向江岸,远远看到江中站着一名女子。他踢掉凉鞋脱掉上衣,从江边的滩涂迅速往江中跑去。此时处于涨潮期,滩涂的淤泥松软,跑慢点反而容易陷下去。救援经验丰富的他快速跑到水边,发现江水已经快漫到女子的脖子处。靠近女子后,他斜着控制住对方的肩膀,将其往岸边拉。
与此同时,在不远处值勤的黄记也听到呼喊声,他带上救生圈迅速赶到两人身边,帮忙将女子救上岸。
事发后,丰泽公安分局和丰泽区见义勇为协会对两人救人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确认两人的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10月22日,丰泽公安分局和丰泽区见义勇为协会一行人,前往位于蟳埔的丰泽区渔人海上救援中心办公场所,当面表彰两名救人者。
据了解,丰泽区渔人海上救援中心自2018年成立以来,已经在江里救起27名溺水、轻生者。黄记今年65岁,是该中心的常务副会长,而46岁的黄章广也在中心成立之初就加入其中,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渔民,此前配合派出所等部门参与过多次救援,同时参与过许多志愿服务。
丰泽公安分局和丰泽区见义勇为协会相关负责人勉励黄章广、黄记和其他志愿者,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其间,他们还向在场的志愿者讲解普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保障、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增强大家对见义勇为的了解和关注,鼓励大家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共同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