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首部!厦门出台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法规

日期:2024-11-01 作者:文峰 浏览:0 评论:0
(记者 林泽贵 林闻) 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31日讯 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大陆首部探索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若干规定》全文11条,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形式、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起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工作机制。

《若干规定》明确建立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台湾同胞经职业资格采认后在厦门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可享有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同等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

近年来,厦门市出台一系列涉台法规政策,探索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前已分两批次公布实施80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清单,其中,专业技术类20项、技能类60项,对195名台湾同胞的职业资格进行直接采认,为台胞来厦门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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